公文法令

香港回收被錯誤標籤的中成藥

 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   函

地址:10343台北市塔城街37號8樓之1

電話: 02-2558-7355/2395-7976

傳真: 02-2558-1574

 

受文者:本會一省四市會員公會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

發文字號:全中藥祕字第103127號

速別:速件

附件:

 

主旨: 檢轉「香港回收被錯誤標籤的中成藥」報導資料乙份,請 卓參。

說明:

一、  依據衛生福利部於103年12月15日衛部中字第1031880943號函辦理。

二、  經查國內未核准該等藥品輸入,請轉知所屬會員,勿販售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輸入之藥品。

 

 

 

商品比照圖